2024 / 09.09 11:14
招 租 公 告(1)
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,依据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我院现有东莞市两套房产向社会公开招租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公开招租房屋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横坑区金湖花园金湖街铺S118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区金湖花园金湖街铺S119,建筑面积分别为64.59平方米、73.42平方米。
二、竞租方资格及条件
1、竞租方资格为公司、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2、竞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、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。
三、报名方式
1、竞租方可向招租方要求查看招租的房屋,若有疑问,可向招租方咨询。
2、竞租方报名时应向招租方提交以下材料:
(1)公司、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;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
(2)委托他人代理的,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3)承租房屋的面积(平方米)和租金价格(元/月)。
以上报名文件须以密封方式递交我院。
四、其它补充事宜:在同等租金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。租赁期:12个月,租赁期满后,招租方与承租方可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签订下一年度租赁合同,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。
五、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招租联系人:朱斌 联系电话:13907117273
联系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209号
武汉市测绘研究院
2024年9月5日
招 租 公 告(2)
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,依据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我院现有北海市一套房产向社会公开招租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公开招租房屋位于北海市北海大道南侧、贵州路西“银苑小区”18栋2号,建筑面积224.50平方米。
二、竞租方资格及条件
1、竞租方资格为公司、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2、竞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、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。
三、报名方法
1、竞租方可向招租方要求查看招租的房屋,若有疑问,可向招租方咨询。
2、竞租方报名时应向招租方提交以下材料:
(1)公司、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;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
(2)委托他人代理的,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3)承租房屋的面积(平方米)和租金价格(元/月)。
以上报名文件须以密封方式递交我院。
四、其它补充事宜:在同等租金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。租赁期:12个月,租赁期满后,招租方与承租方可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签订下一年度租赁合同,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。
五、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招租联系人:朱斌 联系电话:13907117273
联系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209号
武汉市测绘研究院
2024年9月5日